8月9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了四个项目的资助结果,包括2021年度 “香江学者计划”、2021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2021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2021年度“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名单,共152人入选资助名单。
香江学者计划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协议书》的规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分别于今年5月和7月在北京和香港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者进行评审,最终确定52名获选人员(名单见附件)。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36万元人民币,用于获选人员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等,由内地派出单位按月转拨给获选人员。内地派出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部分。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印发6个月内赴香港开展博士后研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赴港,经书面备案后,可适当延后。
202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获选人员名单: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自2014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合作开展了“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2021年初,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过对申报材料的严格审核和德方专家的认真评选,最终确定了2021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位获选人员30万元人民币。获选人员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由设站单位做出书面说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赴德前取得博士学位。
2021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协议书》的规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分别于今年5月和7月在北京和澳门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25名资助人员和4名候补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用于获选人员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等,由内地派出单位按月转拨给获选人员。内地派出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部分。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印发6个月内赴澳门开展博士后研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本通知印发之日6个月内有获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获选资格,将由候补人选依序递补。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赴澳门,经书面备案可适当延后。
2021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名单:
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号)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过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遴选,最终确定了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第一批)的获选名单(详见附件)。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每名获选人员2万元,用于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如获选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如期参加申报的学术交流活动,可将资助经费用于在站期间的其他学术交流活动。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第一批)的获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