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环境再迎利好。5月25日,银保监会、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央行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在分析人士看来,监管此次对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各个环节都细致地做了降费规范,意在降低融资的各项综合成本,既考虑法制化原则,也考虑市场化因素,操作性强。
《通知》共六部分20条,其中要求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包括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以及提前开展信贷审核。银行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通知》还提出,不得继续对“僵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挤占银行可贷资金,推高其他企业融资成本。
在助贷方面,《通知》明确,银行应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由一级分行及以上层级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并在合同中明确禁止第三方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银行应了解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向企业收费情况,评估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不与收费标准过高的第三方机构合作。
同时,实行“两个严禁”。银行应掌握支持信贷决策的客户信息,严禁将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实质性职责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防止导致间接推高融资成本。严禁银行将信贷资金划拨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防止信贷资金被截留或挪用,减少企业实际可用资金。
分析人士指出,六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信贷融资收费是为了顺应政府工作报告的整体思路。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看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强调了“保市场主体”“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六部门联合及时发布了相关政策,将上述要求逐步细化,目的是将减少企业运营和融资成本落到实处,实现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从而有效缓解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除了取消不合理收费外,《通知》还提出银行在增信环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合理引入增信安排。在现有措施可有效覆盖风险的情况下,银行不得要求企业追加增信手段,推高融资综合成本。
“在近几年经济增速面临下行压力,叠加今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迫切性上升。”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六部门的联合《通知》多策并举,是针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出台的非常系统全面的政策。《通知》把出台新措施、细化旧政策、系统化原禁令三者并举,适用于各类型企业,同时充分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通知》对于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各个环节都细致地做了降费规范,不是简单地降利率,而是降融资的各项综合成本,既考虑法制化原则,也考虑市场化因素,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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