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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32种国家集中采购药品落地东莞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医保局获悉,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近日落地东莞。全市所有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部分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此政策,鼓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与。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对比2019年广东各采购平台最低价格,平均降幅71.87%,最高降幅93.33%。

包括价格比较昂贵的

抗肿瘤和罕见病用药

据东莞市医保局介绍,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有32个药品通用名,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用药以及价格比较昂贵的抗肿瘤和罕见病用药。与第一批“4+7”试点扩围集采药品相比,第二批集采品种数量更多,采购量更大,降价幅度更明显,尤其是原研口服降糖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慢性病常用药较大幅度降价。日前,东莞市医疗机构已经陆续向患者销售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据了解,这32个通用名药品共37个规格,包括阿奇霉素、头孢拉定等9种抗菌药;奥美沙坦酯、吲达帕胺等7种高血压、高血脂等心血管疾病用药;替吉奥、阿比特龙等3种抗肿瘤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2种口服降糖药物;2种消化系统用药、2种解热镇痛药,以及抗病毒药物、罕见病用药、泌尿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抗老年痴呆药、抗过敏药、男科用药各1种。其中非医保目录药品安立生坦片、他达拉非片和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首次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范围。

为鼓励医保参保人使用中选药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医保部门针对与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和剂型的同类药品设定医保支付标准,当参保人使用中选药品时,医保基金直接按药品的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进行结算;当参保人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非中选药品时,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参保人和医保按比例分担。

接下来,东莞市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供应、使用和回款,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监测评估,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标签: 国家集中采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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