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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过省级层面发放旅游消费券 适用范围涵盖全省11市景区

记者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浙江省文旅厅”)获悉,为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2月28日16时起,浙江通过省级层面发放旅游消费券,适用范围涵盖全省11市景区、酒店(民宿)、线路产品、百县千碗地方美食、旅游演艺等7.5万余家商铺的370万余个产品。

旅游业是综合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是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文旅行业的共同期盼。据悉,此次发放消费券是浙江省文旅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对各行业的带动作用,促进“跨省游”“跨市游”的消费,带动文旅消费市场快速复苏和增长,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和旅游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此次,浙江省文旅厅通过飞猪、美团、去哪儿等三家台面向全国游客发放的旅游现金消费券共计1400万元。同时,三家台通过补贴或发动台商户让利等,还将配发累计3亿多的优惠消费券,让全国游客到浙江享受更多的福利和优惠。

此次消费券共分8个周期发放,2月28日16时首发,后七个周期的发券日分别为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4日、4月11日、4月18日的上午10时。其中,前7个使用周期每周期7天;过期未使用的,系统将收回并归入下一次消费券发放的总盘子中,依次类推。最后一次发放的消费券的使用截止日期至6月30日。游客在抢到消费券后,可消费品类包含浙江全省11市景区、酒店(民宿)、线路产品、百县千碗地方美食、旅游演艺等产品。(记者 段菁菁 杭州报道)

标签: 适用范围 旅游消费券 旅游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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