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过渡期大限仅剩五个月了,近日,银保监会召开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会上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要“建立理财公司与母公司的风险隔离机制”。目前已经有29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距离第一批银行理财子公司从母行剥离出来独立运营也有一年多时间。有业内人士指出,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初衷之一是在资管业务上与母行实现风险隔离,风险隔离能否完全落地,是银行理财子公司转型的关键。
当银行理财子公司纷纷“独立门户”后,摆在管理层面前的第一个转变,即正视与母行之间微妙的关系变化。以前,不少银行资管部和投行部为一个部门,投行部门给客户发债,资管部门投资债券,再加上资金池运作,“投资业务融资化”的问题突出,即管理人看似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实际上却是在为融资方提供服务。比如有时候理财子公司应母行要求帮忙买母行承销的债券,这种情况下理财子公司实际上代表融资方利益,没有做到受人之托、代客理财。
光大银行与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资产管理市场2020》显示,目前三分之二的理财子公司做到了项目风险决策的全部授权,另外三分之一的理财子公司对于超出授权的项目,需要上报母行决策。有业内认为,理财子公司还处在建立规章制度阶段,因此现阶段母行适度干预是合理的,“但如果长期依赖于母行干预,理财子公司就丧失了成立的意义。”
对此,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曾在报告中指出,理财业务过去作为总行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全行个人业务、公司业务、同业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运营管理等前中后台业务部门资源的整合,是“买方部门”。理财业务公司化运营后,理财子公司与母行之间将会以更市场化的方式展开合作,母行对其保护力度减弱,逐步演变为“卖方部门”。
对此,有业内人士也曾表示,是银行理财子公司要脱离母行实现独立的市场化运作,从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信贷文化”向“投资文化”转变,包括风险管理、决策流程、产品设计、投资策略,等等,都要符合受托管理的业务逻辑。与此同时,还要处理好集团协同与市场化运作之间的关系。“当前依靠母行的资源,发挥集团的协同优势,是理财子公司生存的支撑和保障。但是从长远来看,理财子公司必须加快打造出独立面对市场的能力,实现市场化的运作,这才是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