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都是业主交物业费,你听说过小区给业主发钱的吗?10月21日上午,宿迁一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里挤满了人。“听说有钱领,大家都挺高兴的!”一名业主说,小区特别“壕”,这次拿出24万元给大家“发红包”。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并非是物业“发红包”,而是小区公共收益结余,来自车位出租费和电梯广告费,原本就属业主共有。
几年前,宿迁市海天翡翠城小区的公共收益一直由物业公司代管,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矛盾不小。后来,这家物业公司撤离,业委会又重新聘请了一家物业公司代为管理。此后,新一届业委会成立,不仅盘点好了“家底”,还专门成立监察小组,由小区里的几位老同志监督每一笔资金。
“这次发放的24万余元,是2018年至今的小区公共收益结余。”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沈桂堂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小区公共收益的主要来源是车位出租费和电梯广告费。上个月,业委会整理发现,除去公共设施维修、改造的费用,小区2018年至今的公共收益还结余24万余元,决定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把这些钱分给小区2000多户业主。
9月20日,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讨论决定,在小区内张贴公示,10月20日起兑现承诺。目前,已有80多户业主领取。
每户分到113元,业委会:以后都这么办
10月21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看到,不少业主带着相关票据来领钱。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共有2000多户业主,24万余元的公共收益结余平均分配,算下来每户能分到113.2元。业主只要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和2018年到2019年的缴费票据,证明自己的确是房屋的主人,并在公共收益中有过支出,就可以拿到钱。
82岁的业主陈本奎领到钱后,竖起大拇指赞扬。他说,第一次看到物业给业主发钱,这样的做法让他们享受到了实惠,感受到了来自业委会的温暖。
“小区里的每一笔钱都要用在实处,今年在日常硬件维修基础上,又根据业主反馈,增添了长椅等设施,方便一些老人休息。”沈桂堂介绍,在这些必要开销之外,结余了这么多钱,在讨论如何处置这笔钱时,大家最终决定,既然都是业主的钱,理应全部还给业主。
这个想法在业委会讨论后几乎全票通过,大家认为,每年小区的停车费、电梯广告费、场地租赁费等费用,是一笔较为稳定的收入,所以完全没有必要截留在账上。
在小区里,记者看到翻修一新的路灯、治安摄像头,还有遍布小区公共场所的健身、休闲器材等。据悉,这些都是用公共收益进行整修、更换的。
“把钱分给大家,能增强业主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信心,效果很好,大家都很满意。”沈桂堂表示,业委会决定,如果往后每年公共收益仍有结余,一定也会一分不少的全额发还给业主。
不过,记者在探访中发现,并非所有小区都管理得如此完善。有部分小区表示,每年都会公示收支明细报表,但如果业主要对明细查账的话,手续还是相对繁琐。另外,有时候公示并非所有业主都会看到。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小区公共收益必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否则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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