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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团体标准 进一步规范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经营行为

日前,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会同天津市室内装饰协会、天津市家居商会联合发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团体标准,这一标准将为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提供参考依据。此外,上述三家协会商会还筛选出首批31家承诺执行团标单位,供消费者选择。

天津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年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加之家装过程环节多、周期长且标准化程度低,普通消费者很难掌握相关知识,一旦出问题索取证据难,调解时间长,投入精力大,相对维权成本高。发布这一团体标准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记者在这一团体标准中看到,其针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提出了较强的技术措施和方法,对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在施工过程中的众多关键点提出相应指标要求,涉及质量管理、降低返工能耗、减少室内环境污染、特殊岗位人员合规以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售后过程等。团体标准中归纳了目前家庭装修的全部常规项目、验收方法和质量验收参数,适用于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设计、整装及定制家居产品的企业,也为消费者家庭装修提供整套参考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该团体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还针对家庭装修的特点,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对某些施工重点部位的要求和质量管控数值有所提升,较严于国标。比如,在防水工程部分就规定,地面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卫生间墙面防水高度、淋浴区域不低于2000毫米,洗手盆区域不低于1500毫米,其他位置不低于300毫米。

标签: 消费者协会 团体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 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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