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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施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 保障生活必需品通畅

1月15日,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天津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通行证发放范围、程序、使用、监督检查等规定。同时天津公布了首批39家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名单,并发放通行证,为生活必需品运输通畅保驾护航。

首批39家重点保供企业涉及农产品流通、超市卖场、电商等领域,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10家、大型超市15家、电商配送企业7家,基本涵盖天津市所有区,均能为老百姓提供生活必需品。天津市商务局还将根据市场保供情况,适时公布第二批重点保供企业名单。

为保障生活必需品企业运输车辆出入津通畅,天津市实施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该通行证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和天津市公安局印制,主要用于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人员进出天津使用。

在天津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该通行证发放对象为从事生活必需品流通的重点企业。生活必需品包括米面油、肉蛋奶、食糖、食盐、调味品、蔬菜、水产品、水果、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及药品等。

天津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徐凤成介绍,为了严格通行证管理,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领证企业按照“一车一证、人车绑定、每车必带、出车记录”的原则使用证件,使用前在通行证上加盖公章,并建立通行证管理制度,严禁将通行证转借其他企业车辆使用。对于通行结束的,由领证企业负责收回证件,防止扩大证件使用范围。

此外,严格监督防疫措施落实,司乘人员应落实运输期间个人防护要求,做到点对点运输,非必要中途不停车、不逗留。道路货运驾驶员在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公路服务区、接驳点装卸转运货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停留时间,避免交叉作业。领证企业要加强对车辆消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规定做好运输车辆消杀,消杀信息应进行书面记录,留档备查。 (宋瑞)

标签: 天津市 应急物资 车辆通行证 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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