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10国正式生效。韩国也将于2月1日加入到生效实施中。
服务贸易是RCEP市场准入领域的重点内容。根据协定,在服务贸易方面,RCEP成员国均承诺开放超过100个服务贸易部门,涵盖金融、电信、交通、旅游、研发等,并承诺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全面转化为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在线问诊、网上交易会等新业态新模式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也将为区域内人民生活带来更多实惠和便利。
对此,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服务贸易领域,各方均作出高水平开放承诺。其中,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水平达到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RCEP其他成员国也对我国在很多具有商业利益的服务和投资领域作出了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为我国企业更好地在相关地区开展服务投资经营带来重要机遇。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也表示,RCEP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力度是很大的,全面整合并升级原有规则、实现共同的服务贸易投资规则、共同的服务投资市场准入政策。可以说,RCEP为域内国家扬起了深化服务贸易往来的风帆。
“RCEP通过纳入市场准入条款、行政程序和措施非歧视条款、透明度条款等,取消金融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自然人移动等领域影响服务贸易的部分限制和歧视措施,为我国加强与域内国家服务贸易往来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郑伟如是说。
在郑伟看来,从国别看,RCEP全面激发了中国与域内发达国家之间服务贸易发展潜力。中国采用正面清单模式对商业、分销、娱乐、运输等部门的部分领域作出全面开放承诺,在金融、电信等敏感领域也作出了比以往更高的开放承诺,极大拓宽了发达国家服务企业开拓中国市场的渠道。同时,相较于域内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服务产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在RCEP带动下,中国企业将更好开拓域内发展中国家服务市场。如老挝的增值电信服务、运输服务以及柬埔寨的金融、建筑、运输服务,都将成为中国在服务贸易方面与之加强合作的重点领域。
在机遇的背后也有挑战。“在RCEP项下,中国的服务贸易开放力度很大,较入世承诺开放部门增加22个,并提高了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可以预见,新加坡、日本等域内服务贸易强国将借RCEP东风大力开拓我国服务市场,金融、电信、管理咨询、研发等领域将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郑伟如是说。
那么,对于我国服务贸易企业而言,应如何抢抓RCEP机遇,同时在与RCEP成员国企业合作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风险和挑战?
郑伟认为可从三个方面着眼:
一是加强对RCEP规则的研究和理解。一方面,通过梳理和分析域内国家在不同服务贸易领域所作出的开放承诺,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优势,有针对性地拓展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加强对中国服务开放承诺的研究,对于企业需要且国家开放的领域,加强与国外优势产业衔接,更好带动企业发展。
二是加强更高水平自贸规则探索。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应以RCEP为基础,先行先试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为国家在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国际合作进行压力测试,总结经验;在RCEP数字贸易规则基础上,探索更广泛的规则共识,为形成更加包容、普惠的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贡献中国力量。
三是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RCEP成员众多,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有较大差异。因此,我国企业在加强与域内国家服务贸易往来的过程中,要充分研究并掌握各国的风俗习惯、营商环境、国内规制、不符措施等,对风险隐患进行充分评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