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官网消息,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预通知》(农规发〔2021〕9号)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请创建和遴选评审工作。经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专家书面评审和视频答辩等程序后,近期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第一批申请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方案进行了复核,并按程序报批。现将拟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11月23日。
名单显示,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平泉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山西省清徐县、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辽宁省铁岭县、黑龙江省龙江县等共计100个地区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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