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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险下架 保险公司或是担心赔付率过高?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但作为以疫情为背景的新型险种,隔离险要下架的消息却此起彼伏。经客服人员确认,产品下架并非子虚乌有,未来是否重新上架也未可知。

3月12日,关于隔离险下架的消息几乎在保险营销人员的朋友圈刷屏,多位营销人员表示,众惠相互惠无忧意外险将于3月17日下架、众安保险爱无忧意外险将于3月15日下架。

为了解事情原委,北京商报记者拨通了这两款产品承保公司的客服电话。众惠相互财产保险社客服人员表示,惠无忧意外险将于3月17日0时下架,暂时也不会上架了。对于下架原因,客服人员只是模糊地表示,是公司内部决定。不过,众惠相互财产保险社的另一款隔离险产品并没有下架。众安保险客服人员也表示,众安爱无忧意外险部分渠道已经停售。

此外,另一款热销产品——复星联合爱无忧意外保险,此前也出现了下架的情况。

隔离险,即包含隔离责任的短期意外险,是可以让投保人在隔离期内享受津贴补助的新型特色保险产品。

“这些将要下架的产品是‘网红产品’,产品价格不高、保障范围广,是很多客户首选的热销产品。”一位保险营销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本为需求高峰,为何热销产品“逆势”下架?该营销人员表示,隔离险定价不高,有保障需求的客户都会购买投保,而期国内多地出现疫情,保险公司或是担心赔付率过高,下架后可能会对产品进行调整。

某寿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则表示,隔离险保费低廉,并不是盈利“大头”。保险公司推出隔离险的目的在于通过隔离险引流,进行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但隔离险毕竟是新兴产品,此前没有类似产品开发经验,保险公司可能出现了“赔本”的情况,下架是可以理解的。

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分析表示,期各地疫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反弹,隔离险赔付率大幅度提升。此外,部分投保人对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情况有争议,隔离险引发的理赔纠纷和消费者投诉激增,也是部分公司下架产品的原因。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在黑猫投诉台,以“隔离险”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相关投诉有1700多条,主要投诉点在于理赔问题。例如,一位匿名用户投诉表示,自己因次密被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符合理赔条件,却因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申请理赔被拒。

不过,因赔付率高而下架、停售保险产品的情况并不罕见。徐昱琛表示,此前,P2P信用保证保险、手机碎屏险(部分手机型号)、航空延误险等产品也出现过因赔付率高而下架或停售产品的情况。这其中,航空延误险等产品在经过费率调整和优化后,能够重新上架销售。但P2P信用保证保险承保风险过高,且涉及其他业外风险,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张俊岩分析指出,保险的本质是通过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类似隔离险等碎片化产品,仅针对风险相对集中的特定人群,容易带来经营风险。

那么,对于此类将单一风险放大的碎片化保险产品,为防止出现赔付率过高、“赔本赚吆喝”的情况,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徐昱琛表示,保险公司应理开发此类产品,不能盲目跟风。并且,此类保险产品在设计之初应把握好风险控制,尽量避免出现大额承保亏损;也要保证有合适的销售渠道,能达到一定销量,形成销售规模。另外,从消费者角度而言,应尽量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预期,尽量避免出现理赔纠纷和消费者投诉等问题。

张俊岩则表示,保险产品设计、保险业务开展都有其内在的规律,合理的定价需要有比较充分的经验数据积累,开发产品时要注意依法合规、不影响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盈利本就比较难,如果片面跟风不注意控制承保端的损失,很难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正如银保监会在《关于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中所指出的,保险公司应端正经营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科学理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

对于此类产品,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徐昱琛表示,一方面,消费者应充分了解投保产品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也就是看清楚这款产品保什么、不保什么。另一方面,消费者更应该清楚知晓产品的理赔流程和所需要的理赔材料。

标签: 险隔离险下架 保险公司 赔付率过高 消费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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