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经济 >

广东市场监管改革实践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职责

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下称“《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条例》融合了年来广东市场监管改革实践,并对市场监管领域关系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作出有针对的规定,在多个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

记者了解到,《条例》中的亮点包括,监管职责更加明晰,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职责,明晰许可改备案事项后监管部门的职责;智慧监管更加突出,强化信息化支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管,对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监管作出规定;安全监管更加强化,如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网络监管更加规范,明确网络交易台要落实身份信息核验等各项制度,保障网上支付安全,同时要求网络交易台经营者应当按要求提供涉及监管的相关信息;审慎监管更有温度,要求对“四新”产业应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以柔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四新”产业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更加优化,对公众监督、行业组织监督、专业服务机构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各自的法律责任等。

专家表示,本次通过的《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对于全面推动依法治省、持续优化广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关于“构建高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新时期广东创新市场监管制度的诸多新特点。

标签: 广东市场 监管改革 市场监管 智慧监管

热门资讯

图片新闻

精彩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