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在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方面,《意见》提出要强化校内激励作用,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各地要主动为中小学服务,为激发办学活力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支持。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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