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一位来自北京的网民“君山老刘”过得很气恼。“君山老刘”给市场监管总局的投诉留言称:自己是一位退休老人,5年里两次被健身房老板卷款跑路,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预付式消费乱象能予以重视和治理。
其实“君山老刘”的遭遇并不罕见。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商家“卷款跑路”现象频繁发生,尤其是少儿教育、健身、保健等预付式消费领域,更成为商家“卷款跑路”的重灾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回应投诉留言时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消费者预付款实施第三方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预付式消费的相关立法,完善预付式消费管理的顶层制度设计。
预付式消费有风险
卷款跑路现象频发
预付式消费行为是指消费者先支付价款,经营者在以后一段时期内分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为。由于消费者先付款,经营者后履行义务,消费者会承受较大风险。
在实际生活当中理发店、培训机构、家政服务、健身房、洗车店等多采取预先充值的消费方式。一旦出现老板“卷款跑路”的情形,消费者预交充值卡里的钱就很难追回,且维权成本很高,消费者往往不了了之,这更加剧了预付式消费市场的混乱。为此,广大消费者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对预付卡市场进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
对于此类问题,不少法律专家建议在实行预付式消费的行业内引入预付款的第三方管理,建立公正安全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
对于预付式消费乱象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称,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宣传工作,大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预付式消费风险。对消费者预付款实施第三方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预付式消费的相关立法,完善预付式消费管理的顶层制度设计。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介绍,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种问题,具体包括:
拒绝出具合同,擅改服务项目。有的商家在消费者办理预付卡业务时,只交付卡、券等物,不出具票据及合同,或只以口头形式告知消费者服务内容,导致消费者在对服务内容产生异议,或认为商家私自更改服务项目时,因没有书面合同为证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过期不予延续,丢失不愿补办。有的消费者预付卡过期,但卡内尚有余额,要求商家延期或退款,被商家以卡过期为借口拒绝。有的消费者不慎将会员卡丢失,要求补办或退费,商家以“丢失自理,概不退换和补办”为由拒绝处理,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
商品质量低劣,服务质量缩水。有的预付卡商家为获取高额利润,故意夸大产品使用效果,减少服务项目或服务步骤,甚至将假冒伪劣、过期、三无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使用。商品质量没有保证,服务质量严重缩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设定霸王条款,限制消费权利。有的商家在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后,增设不平等格式条款,减轻或避免自身责任。如,某些商家在无约定情况下,通过店堂告示等形式,以价格上涨、节假日除外等理由,不允许消费者享受会员卡优惠,限制消费者对预付卡的使用权利。
经营者变更后,合同履行困难。有的预付卡商家将业务转让他人,但新的经营者接手后拒绝向持原会员卡的消费者提供服务,或要求消费者另外交纳一定额度费用才提供服务,造成消费者在经营者变更后,其持有的预付卡无法正常消费。
消费者退卡时,商家设置障碍。有的经营者在消费者要求退卡时,以消费者享受促销优惠为由,拒绝向消费者退款,或者减少退款额度。而商家的促销活动与预支服务多是相互交叉,让消费者难以准确计算退款数额,造成消费纠纷。
擅自关门停业,恶意终止服务。有的预付卡商家因经营不善、投资失败等原因,导致个别商家缺乏诚信观念和职业道德,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和未妥善处理好消费者退卡退费的情况下,擅自关门停业,恶意终止服务,并将所有消费者的办卡费用一并卷走,消失得无踪。
积极畅通维权渠道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对于消费者来说,使用预付卡不仅可以减少交易中的现金使用,还能享受折扣优惠。而对于商家来说,不仅可以快速回笼资金,降低经营风险,还可以“钱生钱”,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看起来是件买卖双方都“稳赢”的事情,为何又会乱象丛生呢?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立峰认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不断,原因在于预付式消费仍存在监管盲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预付款欠缺明确具体的规定,预付式消费也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对于预付款纠纷自然就容易相互推诿,对维权的消费者“踢皮球”,从而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困局。
陈立峰指出,要遏制预付式消费乱象,监管必须跟上,不能让预付式消费仍处于监管盲区。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称将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这样的承诺值得肯定。
刘俊海认为,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治理整顿,亟待用立法把预付式消费推进法治轨道,筑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治防线”。消费者维权难度大、成本高,甚至可能“赢了官司却拿不回钱”,这些也是预付式消费乱象难以遏制的原因所在。因此,如果要遏制预付式消费乱象,应该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比如有必要设立退款机制,监管部门对预付款的缴付和使用进行限制,等等。立法和监管要同时发力,要能并行,也要尽快推行,尽快对预付式消费发挥规范作用,这样才可能遏制预付式消费乱象,从而有利于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
职能部门监管提速
消费者办卡须谨慎
“预付式消费乱象突破了法治社会和诚实守信的市场法则。消费者在此类事件中不存在任何过错,属于无辜的受害者。如果不对此类现象加以规制,会让人们对市场秩序产生怀疑,让消费者处处惊心,不利于经济发展。”刘俊海说。
针对预付式消费乱象,我国相关职能部门也加强了监管力度,对于预付卡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商务部在2012年颁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对于备案、监管制度有所规定,要求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即以发卡企业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为标准,按照不同企业性质以不低于20%至40%的标准在指定银行存管资金,该账户的资金存管比例将受到来自银行和备案机关的监管。
2016年10月,商务部披露称,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该办法,加强预付资金管理。2015年4月,商务部出台文件提出,将发放美容美发洗浴的个体户纳入规范,同时继续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推进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完成备案工作。
2020年4月底,商务部发布《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因疫情引起预付式消费风险提前进行防控。《通知》要求,针对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不同行业的特点,梳理发卡行业和企业兑付风险先导指标。高度关注停止经营、消费纠纷频发、大幅折扣发卡、存管资金异常变动、停止报送业务数据、重大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分析称,大量使用预付卡的企业多为中小微经济体,其对风险的抵抗能力较弱。在目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最坏的结果就是倒闭,或者干脆“跑路”,而这些不利结果最终还是由广大消费者来承担。
此外,中消协也对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前要三思,并注意以下几点:
谨慎办理预付卡、储值卡。消费者要确认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不要贪图高折扣或者轻信商家的销售话术。预付式消费纠纷追回损失非常困难,消费者应谨慎采用预付式方式进行消费,尽量不办预付卡。
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如果确实需要办理预付卡,为降低企业跑路、转让风险,消费者应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尽快消费。
综合考虑商家情况。办卡前要了解企业资质、口碑情况,选择经营时间长、品牌知名度高、口碑较好的大型企业。对于加盟店,由于加盟模式的不同,加盟店与总部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各自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和态度也不同,消费者需要综合考虑。
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录音录像,将预付式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予以明确,切记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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