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许昌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的通知》对该市义务教育阶段,落实新建小区学位审批前置,有效引导家长理性购房迁户,有序分流生源,保障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促进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等工作做出安排。
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速度加快,城镇人口不断增加,义务教育“城镇挤”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地区出现了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难现象。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预警机制,有利于落实新建小区学位审批前置,有效引导家长理性购房迁户,有序分流生源,保障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促进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根据《义务教育法》、《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5〕16号)、《河南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现就建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预警机制通知如下:
一、预警机制适用范围及依据
预警机制适用范围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主要依据是学校在近三年内,尤其是上一年的招生情况,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登记入学情况以及招生的生源类别情况;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分布情况;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的户籍数据。
二、预警机制的原则
1.容量控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学校规划的办学规模,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基准班额测算学校招生容量。
2.信息摸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入学当年的各学校需接受义务教育的新生信息,和近三年内各学校的招生历史数据,摸清各学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数据。尤其是重点区域,要采集周边新交付楼盘入住情况,急需就近入学的儿童数量。
3.及时研判。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学校入学数据信息进行历史趋势分析和摸底数据情况分析,及时进行研判。对学区内新生人数可能接近或者超过招生规模警戒线的,及时发布预警。
三、预警等级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前三年小学入学信息进行趋势分析和动态情况分析,进行研判,设定三道警戒线,分别为绿、黄、红,并在学区地图内标注相应的颜色。表示未来1—3年内,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人数,在建设规模平均班额45人以下的学校为绿色;达到45—55人的学校为黄色,达到55人以上的学校为红色。
四、预警发布
1.发布主体。学校招生信息预警,均需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布,许昌市直属及魏都区区属初中学校招生信息预警,由市中招办负责发布。
2.发布时间。预警信息一般应在上一年的12月底前发布一次。当年的3月底前,预警信息是否再次发布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县(市、区)在发布前将预警信息报市教育局备案。
3.发布渠道。招生入学预警信息在当地教育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及时主动公开,方便学生及家长查询。
五、预警运用
1.分流参照。预警信息是制定入学分流方案的重要参照。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制定和优化新生入学分流方案,优化生源配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完善规划。辖区内出现红色预警学校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规划等部门综合分析研究,科学测算“生源千人指标”,及时调整完善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增加学位供给。
3.家长参考。鉴于预警信息的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发布的入学预警信息,不作为购房和迁移户口的依据,仅供家长等社会群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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