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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时限不少于7日

日前,深圳市消委会发起“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系列公益活动之“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鼓励深圳线下实体店以“自主承诺、自愿实施”的形式参与。该活动获得行业协会、大型商场、连锁品牌的积极响应,截至5月5日,苏宁、天虹商场、迪卡侬等13家企业旗下共计635家门店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

据介绍,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实体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自行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等,承诺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首批参与的部分企业承诺高于活动基本要求,如天虹商场联营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商品类承诺的退货限期为30天,钱大妈和迪卡侬自有品牌承诺无退货限期。此外,活动对消费者退货的条件也进行了约定,包括退货商品应该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赠品、配件等一并退回;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等,保证了商家的正当合法权益。

经营者做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后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经营者虚假承诺、承诺执行不力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可直接向消委会投诉,也可通过扫描公示牌上的二维码向消委会反映。消委会将针对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纠正、摘牌、曝光等处理。

标签: 线下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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