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健委等五部门新修订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扶持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养老服务驿站的公益属性,即养老服务驿站必须重点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值得关注的是,《扶持办法》首次在北京市级层面上明确了驿站服务清单,包括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四项内容。
其中,养老顾问和呼叫服务是由政府购买服务面对北京市全市所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巡视探访和个人清洁是由政府购买服务,面对城乡特困家庭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其他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其他家庭中的轻度、中度失能老年人享受这两项服务不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的。
此外,修订后的《扶持办法》还优化了驿站运营补贴方式,养老服务驿站将获得“基础补贴”。民政部门将综合考虑驿站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提供情况及运营成本,给予驿站基础补贴。
城区养老服务驿站按照实际签约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补贴180元。农村地区驿站实际签约服务对象少于80人的,每家驿站每月补贴1.4万元;超过80人的,按照实际签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同时,根据养老服务驿站星级评定标准,二星级以上养老服务驿站还将额外获得“星级补贴”,二星级养老服务驿站每家每月增加2000元补贴,三星级及以上驿站每家每月增加3000元补贴。同时,连锁运营的驿站每新增1家,还给予连锁运营补贴,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运营满一年、两年、三年,分别按照1万元、1万元、3万元予以发放。截至目前,北京市基本养老服务对象26万人,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0余家。 (刘旭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