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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们“自行纠错”预留了一定空间

12月22日,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等省(区、市)的税务部门相继发布通告,督促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时间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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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宽严相济”的税收秩序规范下,税务部门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们“自行纠错”预留了一定空间。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9月18日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到,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当时就有人预测,年底前将迎来一波补税潮。

如今,距离2021年结束还有九天,留给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据了解,在税收监管利刃之下,不少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纷纷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自查补税。截至12月20日,已有上千名网络主播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则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两天前,杭州税务部门公开了“直播女王”薇娅偷逃税款案件,引发行业震动与舆论咋舌,薇娅因偷逃税款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一个月前,另两名知名网络主播雪梨、林珊珊因偷逃个人所得税被税务部门通报并处罚。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网络主播收入渠道多元,可能包括打赏收入、来自台或经纪公司的分成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广告收入、线下商业演出收入等,增加了税收监管的难度。但期多起网络主播偷逃税被处罚案例表明,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更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

而今后,网络主播们曾经惯常使用的,如将个人所得转化为公司经营所得、利用税收核定政策、落户税收洼地等避税套路或将失灵。国家税务总局在上述通知中提出,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同时指出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标签: 税务部门 自行纠错 明星艺人 网络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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