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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贸市场主体活力激发 为外贸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自2014年11月在浙江义乌落地实施以来,经过这几年的试点实践,有效激发了我国外贸市场主体活力,为外贸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稳外贸工作,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国务院办公厅多次印发有关稳外贸的意见,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尽快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力争将全国试点总量扩大。

满洲里市满购中心(边贸商品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自2020年9月15日获批以来,试点建设有序推进,专门运营机构设立、机构办公场所装修、综合管理系统开发、国家部委联合验收、政策业务分级培训、海关监管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先后完成,为市场采购贸易运营提供了良好条件。

2021年8月6日,满洲里海关发布了《关于内蒙古满洲里市满购中心(边贸商品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正式实施的公告》,满洲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正式实施。为使市场采购贸易业务顺利开展,满洲里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1月25日市场采购贸易累计交易358单,出口总额达到1.74亿元,成为推动自治区及满洲里市外贸新业态建设和稳定满洲里市外贸发展的新亮点。

下一步,满洲里市将继续围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和商户规范经营两大目标,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系统台优势,加强制度建设和业务创新,实施部门联动,发挥政策优势,激发市场活力,总结成功经验,为国家和自治区推广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加快外贸新业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标签: 外贸市场 主体活力 外贸稳定增长 采购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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