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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贷款用途真实性审核 防止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6月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防止经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期已对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进行约谈。

消息指出,市金融监管局期已对辖内9家主要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集体监管约谈。要求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对照各项监管要求,全面排查经营用途贷款担保业务,重点自查涉及房地产“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相关业务,一旦发现违规情形,应提前结清相关业务并报告。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在符合国家和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审慎开展“赎楼担保”业务及涉房地产“委托贷款”业务。

此外,市金融监管局还对富德、企联、金赢信、大信、亚联财等5家小贷公司进行了监管约谈。明确指出,各小贷公司应对照各项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重点自查与房地产中介机构、按揭服务公司等各类涉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合作情况,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应及时采取措施,提前收回相关贷款。

消息强调,各公司要加强贷款用途真实审核。如发现有公司员工违规参与或合谋提供虚假资料套取信贷资金的情况或可疑线索,应从严处理,并及时报告。

同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发布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存量尽快压降、结清,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住房按揭贷款。

广东银保监局期在核查银行个人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工作中,发现个别小贷公司基于银行出具的经营贷同贷书等文件向其客户发放贷款,供其客户资金周转、提前使用未来经营贷资金,但其客户将上述资金用于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再利用经营贷资金偿还小贷公司贷款,实现用经营贷替换住房按揭贷款的真实目的。小贷公司的上述业务虽然基于银行经营贷发放贷款,但因贷后管理把关不严,客观上造成银行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额度虚增,助推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各小贷公司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在贷前管理环节,应认真核实客户贷款真实意图,不得向具有将信贷资金流入楼市、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意图的客户发放贷款;在贷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客户不得挪用信贷资金、不得将信贷资金流入楼市等事项,并明确对违约客户采取要求提前还款、列入客户黑名单、支付罚金等违约处置措施;做好贷后管理,通过约谈、走访等措施了解客户真实用款情况,对违约客户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广、深两地出台的监管新规来看,严查“赎楼贷”等业务、严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成为期的监管重点。从传统的商业银行增加到融资担保、小贷公司,扩大了被监管的对象,在金融贷款上堵住炒房漏洞。信贷市场的违规和打擦边球的贷款业务将受制约,有助于促进房贷市场和房屋买卖市场的稳定。

标签: 贷款用途 经营性信贷 信贷资金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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