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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投放1亿元“春节消费券” 武汉春节消费券包含三大类

牛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活跃节日市场氛围,武汉市政府将面向全体在武汉过年人员投放1亿元“武汉春节消费券”,8日中午12点开始首轮发放。

全体在武汉人员(含春节留汉人员)均可在支付宝App、微信App、美团App/大众点评App参与抢券。本次消费券依然采取三大平台同时抢券的模式进行;每次抢券时,单个平台只能选择抢3类消费券中的一类,同一企业所属平台每次只能抢到1张券。投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2月8日中午12点,即时生效,消费券有效期至2月16日24时。第二轮为2月17日(正月初六)中午12点,即时生效,消费券有效期至2月26日(正月十五)24时。

据介绍,“武汉春节消费券”分为三大类: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生活服务消费券。商场消费券面额分28元、58元、10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面额分8元、18元、2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生活服务消费券:面额分18元、28元、3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餐饮店(含外卖)、美容美发店、洗染店、家政门店、电影院等。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108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324元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武汉春节消费券”。

“武汉春节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标签: 武汉投放1亿元春节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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