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州屈臣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屈臣氏食品饮料”)发布《关于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并非我司关联企业的声明》。
声明中称,市场流通的“巴荔”苏打气泡水,并非屈臣氏食品饮料生产、销售或授权的产品;该产品上标识的“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并非屈臣氏食品饮料关联企业,屈臣氏食品饮料从未委托过该公司生产或销售屈臣氏产品,亦从未授权其使用屈臣氏商号或商标“屈臣氏”从事任何生产或营销活动;该产品生产商“中山市海心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与屈臣氏食品饮料从未有任何合作关系,亦非屈臣氏食品饮料关联企业。
屈臣氏食品饮料表示,“屈臣氏”是关联公司依法申请的注册商标,屈臣氏食品饮料享有此商标的使用权。“对于任何以“屈臣氏”品牌名义冒充公司产品的不法企业和个人,我司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之法律行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屈臣氏集团1994年在广州设厂,并成立广州屈臣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目前,屈臣氏饮料产品包括饮用水、花物饮料、苏打汽水系列、菓汁先生冷冻果汁、沙示汽水、新奇士果汁及汽水等。
而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2019年4月刚刚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张洋中担任法人及股东,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销售。
中国网财经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9年10月,就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吐槽”巴荔水,形容其为“包装抄袭元气森林,名字抄袭巴黎水,公司不是真正屈臣氏,山寨感满满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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