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小贴士】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居民个人已预缴的个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税存在差异,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可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获得退税或补缴税款。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应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
【小贴士】
4种情况可不用办理个税汇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19年已预缴个税与年度应纳个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税?
只要纳税人2019年度内已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都可申请退税。常见退税情形有: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
哪些情况需要补税?
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均应办理补税。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小贴士】
退/补税数额计算: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该为年度汇算做哪些准备?
办理年度汇算前,需要准备好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
【小贴士】
“三险一金”信息查询
1.向单位或委托单位咨询或查询工资条。
2.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窗口、社保自助查询机查询,或者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者所在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等。
其他扣除信息查询
1.企业或职业年金可以向单位或委托单位咨询或查询工资条。
2.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险或税延养老保险,可查询购买或缴纳保费时的相应单据,或者咨询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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