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熊思东:建议男性陪产假延至38天,写入《劳动法》
5月19日,从苏州大学获悉,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将在今年两会提交《关于延长男性配偶陪产假期的建议》。其中提及,应将男性配偶陪产假延长至38天,以更好地照顾、陪伴产妇和新生儿。
“男性配偶陪产假标准不一且普遍较短”
熊思东认为,育儿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家庭育儿人力资源匮乏。伴随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421”、甚至“422”家庭模式呈现主流倾向,“倒金字塔”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背负沉重的养老压力,加之城乡、城际频繁流动的常态化,祖辈与父辈、孙辈异地生活,夫妻异地情况较多,加剧了育儿人力不足的矛盾。
其次,家庭育儿压力增大。“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孕育二孩的家庭,不仅要照顾孕妇和新生儿,还要兼顾大孩,家庭育儿压力倍增。
此外,产妇压力增大。据统计,高龄产妇占我国孕产妇总数13.4%,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伴随高龄孕产妇和辅助生殖技术受孕者的增加,产妇恢复期增长,且在孕育过程中,承受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大双重压力,不少女性在孕期及产后会有不同程度的抑郁情绪,接近20%会发展为抑郁症。
“面对这样的情况,男性配偶在新生儿孕育过程中的照顾和陪伴显得尤为重要。”熊思东称,目前男性配偶参与育儿方面还较为落后,许多人希望陪伴妻儿,却有心无“时”。
他认为,就男性配偶陪产假而言,我国缺乏统一的全国性法律,各地执行标准不一且普遍较短,为 7~30天不等,大部分仅为15天,同时仅作为对实行晚育或合法生育的一种奖励,在实际落实中有困难。
建议以立法形式规定男性配偶陪产假制度
熊思东建议,将男性配偶陪产假延长至38天,以更好地照顾、陪伴产妇和新生儿。有研究表明,有三个阶段女性身体情况和情绪状态易产生波动,一是孕检建档(怀孕12周左右);二是围产期(怀孕28周到产后1周);三是产褥期(产后6~8 周),这段时期产妇身体系统在逐渐恢复正常状态。
“为让产妇得到更好的休息,男性配偶应承担更多的照顾新生儿的工作。因此,建议将原有男性配偶陪产假延长至38天,用于陪伴、照顾产妇产前孕检建档(1 天)、围产期7次产检(7天)和产后产褥期(30天)。”熊思东表示。
此外,熊思东建议以立法形式规定男性配偶陪产假制度。《劳动法》对女性产假有明确规定,但对男性配偶陪产假无说明。他建议在《劳动法》中增加关于男性配偶陪产假的相关规定,明确男性在育儿方面的家庭责任和生育权利,并规定男性陪产假不得低于38天。同时,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妻子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陪产假。
为落实陪产假制度,熊思东认为劳动监察部门应将陪产假权益保护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用人单位应采取劳动合同备案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增设专门合同内容,明确陪产假权益,并对执行陪产假作出具体安排。
熊思东建议,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实施男性配偶陪产假制度;对百分之百落实完成年度内男性配偶陪产假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奖励。
同时,相关高校、高中职业学校、社区要积极参与男性配偶母婴护理技术培训和能力提升工作,开发家庭教育课程体系,组织男性配偶开展产妇、新生儿照顾知识普及等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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