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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航空公司自2019年1月份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后首次恢复征收

记者昨日(3日)从民航局了解到,中国国航、瑞丽航空、祥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将从11月5日起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也是自2019年1月份燃油费停止征收后,首次恢复征收。

此次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以京沪航线为例,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到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的飞行距离为1178公里,按规则单程机票将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民航专家表示,燃油附加费是根据油价征收,费用涨跌取决于油价变动。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綦琦:此次开征航空燃油附加费,主要是受国际航空油价持续高位的影响,从航空公司角度而言,油价在持续上涨,会有很高的一个运营的成本压力。

据了解,我国是从2015年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当时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当国内航空煤油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公司可收取燃油附加费。

标签: 航空公司 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 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 燃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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