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消息,为加快推进全省棚膜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棚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实施“百万亩棚膜建设工程”,力争用5~10年时间,全省棚膜经济总面积突破100万亩。并结合全省实际,全新规划设计 “九区五线一中心”棚膜经济发展区域布局,合力推进东中西部“三大板块”协同发展。
《意见》共研究制定了9项具体支持政策:
一是支持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明确各地可以结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集中连片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实行田、土、水、路、电、技、管等综合配套。
二是支持棚膜经济规模园区建设。按照“先建后补、递增补助”的方式,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建设面积3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园区。
三是支持小农户联合发展棚膜经济。推行“村集体组织(党支部)+农户”“合作社+农户”棚膜经济联合经营模式,以村(屯)为单位,新建零散棚室核查统计面积30亩以上的,参照同等规模园区标准予以补助。
四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发展棚膜经济。探索实行“政府专项债券建设+专业公司(合作社)运营管理+农民有偿租种”模式,重点支持100亩以上棚膜经济规模园区建设。
五是支持城市“菜篮子”仓储保障基地建设。按照“一次投入、多年受益”原则,每年遴选5个蔬菜、食用菌主产县(市、区),建设城市“菜篮子”仓储保障基地。
六是支持棚膜经济金融产品创新。设立风险补偿金,省与县(市、区)1∶1匹配,依托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建立“政银担”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同时针对担保贷款给予担保费补助和贷款贴息支持,吸引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发展棚膜经济。
七是支持棚膜经济产品保险。将符合条件的蔬菜、食用菌价格和产量保险纳入省级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试点政策支持范围。
八是支持棚膜经济大县建设。对年度新建温室、大棚面积累计达1000亩以上,全省综合建设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一次性补助5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级果蔬(食药用菌)区域公用品牌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九是支持棚膜经济发展用地。明确棚膜经济设施农业棚室建设用地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支持依托棚膜经济规模园区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
《意见》具体明确了4条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建立健全各级“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棚膜经济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指导服务。创建省级“菜篮子”科企融合示范基地,开展精准对接、全程跟踪服务。建强基层科技指导员、特派员队伍,深入一线开展经常性技术指导。
三是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带动。选树宣传一批棚膜经济致富典型,引导千家万户发展棚膜经济。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将各地棚膜经济扩产增量情况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重要内容,对考核期内棚膜经济农产品总产量、棚室建设面积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和本级财政支持“菜篮子”生产投入资金额度排名前3位的市(州),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予以考核绩效加分,对综合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