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价格的过快下跌使得第一养猪大省四川受到影响,生猪价格已经连续下跌10周,猪粮比跌破5:1,四川省发布生猪市场调控一级预警应对。
四川省发改委9月10日发布信息称,根据监测,截至9月9日,四川省生猪价格连续下跌10周,全省平均价格为7.37元/500克,猪粮比价为4.7:1,进入最近刚制定的调控预案规定的过度下跌情形的一级预警区域和级别。
生猪价格持续下跌
四川生猪养殖规模长期占据全国第一的位置。2020年,我国生猪出栏量是52704万头、存栏量为40650万头。2020年,四川生猪出栏5614.4万头、年末存栏3875.4万头,四川生猪出栏和存栏分别占全国的10.65%和约10%。
生猪价格快速下跌四川首当其冲。实际上,这是今年第二轮下跌。6月下旬四川猪粮比就一度跌破5:1,6月24日当周甚至达到4.6:1。但是只持续了两周,随后反弹。这轮猪粮比跌破5:1则已经持续了两个月,而且继续下行。
猪粮比是生猪价格和作为生猪主要饲料的玉米价格的比值。猪粮比值在6.0:1,生猪养殖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点。猪粮比越高,说明养殖利润越好,反之则越差。
根据四川省价格监测局监测,上周(9月9日),全省生猪均价737元/50千克,较前一周下降6元/50千克,降幅0.91%。全省平均猪粮比为4.70:1,较前一周下降0.03个点;平均猪料比为3.82:1,较前一周下降0.02个点。
一家大型农业企业猪业事业部负责人向第一财经表示,“这是上周的数据,最近三天出栏生猪价格下降得更厉害,已经跌破7元/500克,跌了将近1元/500克,这里有养殖主体恐慌性减栏的情况。”
该人士表示,行业内自繁自养企业的出栏生猪成本大概是8元/500克,养殖户的成本是9元/500克,如果是外购仔猪成本甚至可能到11元/500克。也就是说,一头出栏生猪大概120千克,自繁自养企业每头猪要亏损400-500元。
生猪市场的变化引起政府的重视。9月7日,四川省发改委联合多个部门印发《四川省生猪猪肉市场价格调控预案》(下称《调控预案》)。
《调控预案》规定,“猪粮比价<5:1、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10%,或连续3月累计降幅超过10%”这三个指标任一指标达到规定条件,即视为进入一级预警区间和级别。
根据《调控预案》,一级预警发布时,四川省发改委牵头会商,提出启动临时储备收储计划建议(包括品种、数量、时机等),报四川省政府批准后,由四川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市(州)级启动临时储备收储参照执行。
此前,四川省按照国家有关安排部署,省级已启动5000吨冻猪肉储备收储,各市(州)也同步开展政府储备收储相关工作。
发布一级预警后,四川省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密切跟踪生猪猪肉市场价格走势,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如生猪猪肉市场价格持续过度下跌,将进一步加大政府冻猪肉收储力度,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州)加快收储进度,上下联动形成“托市”合力。
保供稳价压力增大
生猪价格快速下跌的风险不仅是影响当前市场,更重要的是冲击产能规模,进而演变成价格从过快下跌到过快上涨,造成过山车式的行情剧变。可以说,产能规模的变化是形成猪周期的根本原因。
在价格持续走低的形势下,今年7月,四川印发了《四川省稳定生猪生产十条措施》(下称“《十条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千方百计稳定生猪基础产能,确保圆满完成四川省委、省政府年初下达的4000万头存栏任务和5800万头出栏调度目标。
四川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林胜华向第一财经表示,目前生猪生产恢复形势还是比较好,产能比较稳定,但是生猪养殖亏损也在影响产能的稳定。从监测数据来看,能繁母猪量有一些下降。在猪肉价格上涨的时候,一些肥猪转母猪,现在在加快淘汰这部分母猪。
前述企业人士还表示,由于生猪价格跌得快、持续时间长,前段时间大家都还在撑,但是现在都开始主动调整,自己给自己动手术,加快出货,减少存栏量,因此,生猪产能规模缩减实际上正在进行中。
面对这个局面,《十条措施》要求,深入推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继续抓好已开工新建猪场项目建设,支持老旧猪场升级改造,措施不变、力度不减。加强生猪生产监测,月调度、季通报,当能繁母猪存栏低于380万头时发出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产能过度下降。
林胜华表示,农业部门主要职责在于保持生猪产能,确保保供能力,因此,要注重政策的稳定性。
不仅如此,为了稳定生猪生产,政府还在冻肉收储、财政和信贷支持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十条措施》在要求做好政府收储的同时,还支持“藏肉于企”。要求进一步鼓励企业开展猪肉产品加工。落实肉制品初精深加工扶持政策,支持肉制品加工企业在建项目尽快形成产能、已建成项目提档升级。及时破解制约加工产能释放的困难。支持加快冷链仓储体系建设,提升猪肉及制品商业储备能力。
前述企业负责人表示,现在政府的收储政策,就收储的量来说,是不足以支撑价格的稳定,主要是释放国家进行调控的信号,稳定市场信心。另外政府在积极倡导金融机构尽可能的不抽贷、不断贷,并给养殖担保一些补贴,这是比较重要的措施。
《十条措施》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加大信贷投入,着力满足猪肉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合理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