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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6张罚单均与拒收现金有关 处罚金额从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出6张罚单,均与拒收现金有关。被罚主体中既有相关责任人,也有物业公司、租车公司等,处罚金额从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这并非央行首次对拒收现金行为开出罚单。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曾开出16张罚单,处罚对象包括保险公司、旅游景区、停车场等,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不等。

早在2018年7月12日,央行就发布公告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随后,多地开展了拒收现金集中整治行动。但为何拒收现金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从商家角度看,拒收现金源于其法律意识淡薄。拒收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近年来,虽然央行数次强调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但从近期受罚主体的数量来看,仍有较多商家不以为意。

对商家来说,拒收现金确实“方便”。使用移动支付不仅能够杜绝残损币、假钞等让商家“头疼”的问题,也能预防收银环节的管理漏洞,更免去了现金存放、清点、管理、运输等后续问题。

然而,商家方便了消费者却不便了,尤其是老年人。拒收现金给亿万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关上了他们融入社会的大门。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要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费,包括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提升网络消费便利化水平。随后,央行也发布了专项公告强调,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在此背景下,如何从根本上根治拒收现金现象,值得深思。从法治建设层面看,当前亟需加强人民币管理法治建设,修订和完善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其中关键在于要明确相关概念,准确界定拒收现金行为,并规范执法检查程序,使现行的人民币管理法律法规更具操作性和有效性。

政府和监管部门则要加大“拒收现金违法”的宣传力度,纠正不正确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同时,加大拒收现金行为排查力度,对拒收现金行为依法予以惩治。

金融机构也要提升现金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社会多层次现金需求。一方面,应引导公众将持有的残损币到银行兑换,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减少商家因拒收残损币引发的纠纷;另一方面,做好小面额人民币券别搭配与现金供应,满足公众小面额票币兑换需求,减少商家因零币短缺、币种结构等问题而拒收现金的情况。

对消费者来说,一旦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自身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共同为人民币现金的使用创造良好环境。

标签: 拒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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