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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水旱灾害防御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


(资料图片)

当前,6号台风“卡努”已停止编号,对黑龙江省产生的降雨过程已经结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拉林河、穆棱河等5条超警河流预计8月16 日全部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江河汛情基本平稳,工作重点已从防汛抗洪抢险转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依据《黑龙江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黑龙江省水利厅决定于2023年8月13日8时将对哈尔滨、牡丹江市的水旱灾害防御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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