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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西宁市受极端灾害性天气影响,先后遭受了山体滑坡、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23起,灾情涉及全市4个县区34个乡镇,致灾范围广,强度大,造成13万余人口受灾,经济损失严重。

为及时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西宁市根据全省召开的冬春救助工作会议,结合实际灾情,加强推进冬春救助各项工作。

一是扎实安排,周密部署。市应急管理局提前部署了冬春救助工作,各县区组织人员逐村逐户排查摸底,摸清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底数,经会商和需救助评估,测算并向市级申请救助资金。同时,建立健全《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台账》等基础资料,不断夯实救助工作基础。

二是规范程序,精准核定。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冬春救助工作的要求,严格履行申请、评议、公示程序,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确保需救助对象、需救助时段、需救助资金等基本情况精准。

三是及早救助,注重时效。为进一步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动核准灾情年报,积极争取中央冬春救助资金3161.712万元,启动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日报制,提醒各县区救助资金发放,严防缓拨滞留、优亲厚友。截至目前,共发放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省级代储救灾物资3400余件(套),惠及13万余人。

四是加强督促,强化落实。1月14日,应急管理部工作组赴大通县督导检查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重建维修工作,进村入户了解受灾群众冬春救助情况和实地察看了受灾群众集中搬迁安置在建项目、过渡期集中安置和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对大通县灾后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西宁市应急管理局供稿)

标签: 受灾群众 救灾物资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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