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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突出系统推进、统筹谋划,着力构建权责统一、上下联动的执法体系,切实提升吴江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
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监管执法实现“四个统一”
在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基础上,吴江区将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吴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整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管理局机关和大队的执法力量,统一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一实施执法检查,统一调度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通过监管执法的有机融合,有效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推进“分类分级”执法,执法事权实现“统分结合”
吴江区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厘清区、镇两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区级层面,主要负责辖区内除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应执法单位以外其他重点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组织指导开发园区、镇(街道)执法工作;镇级层面,按照三级执法计划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按照下放的行政处罚权限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上级交办的举报投诉事项进行核查。同时,明确开发园区承担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全域覆盖”。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执法力量实现“重心下移”
吴江区坚持“覆盖全域、突出重点”,优化调整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部组织架构,设置一至四中队,“定向”负责开发园区、镇(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工作,与镇(街道)现有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执法不精准及多层级重复执法等问题;设置危化中队、工贸中队,负责危险危化品、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工作,增强专业领域工作力量。明确开发园区、镇(街道)应急管理专业人员和工作力量的最低配备数,增加基层应急管理领导职数,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确保基层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落实落地。(计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