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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头条: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 江苏全省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102件


【资料图】

老年人的事,是“家事”,更是“国事”。8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王锡斐 摄)

会上,江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毕晓红介绍了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102件301人,目前已审结58件193人,罪名包括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受理案件中,涉及提供“养老服务”的35件、投资“养老项目”的29件、销售“养老产品”的10件,以投资收藏品、艺术品、“高科技”行业等诈骗的10件、“保健品”诈骗的7件、“黄昏恋”诈骗的1件,其他事由诈骗的10件。

养老诈骗犯罪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施惠引诱是惯常“套路”、精准行骗是突出特点、虚假宣传是常见手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间,被告人孙某盼购买大量单价几元至十几元的“驼奶粉”“磁疗手表”“眼部按摩仪”“拉卡拉pos收银刷卡机”等物品,招募他人实施诈骗活动。被招募人员按孙某盼要求,冒充“北京养生堂”工作人员,并根据孙某盼提供的老年人信息拨打电话,谎称只需支付十几元至三十几元的运费,即可免费获赠“价值数百元”的驼奶粉或燕窝。被害人同意后,孙某盼安排他人将驼奶粉或燕窝及刮奖卡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寄送给被害人。其中,刮奖卡必定中“磁疗手表”“眼部按摩仪”以及1000-30000元现金3个奖项。待被害人误以为自己中奖,并拨打刮奖卡上留下的电话兑奖后,孙某盼等人谎称中奖现金可以发放给被害人或者可以抵扣购买药品的资金,但需要被害人支付刷卡机押金或购买药品资金。被害人同意并在收到货后,按犯罪团伙虚标的货款支付给送货人。被告人孙某盼等人采用上述手法,诈骗财物共78万余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切实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依法打击、宣传发动、推进整治规范三个方面同步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全省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总结提升,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标签: 购买药品 有关情况 货到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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