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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滚动:天津市正式建立“林长+检察长”合作机制


【资料图】

近日,为有效发挥林长制和检察机关职能,保护林草资源,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市检察院制定“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全面有效对接,在森林林地、公园绿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等绿化资源保护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发展林业和园林资源的履职合力。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线索移送制度、工作会商制度、协作保障制度、联合督办制度、普法宣传制度、联合培训制度八项工作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绿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野外违规用火、假冒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通过“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建立,将强化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对受损公益的有效修复。将推动实现生态系统完整性,明显提升生态系统连通性,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全面提升林林草资源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标签: 公益诉讼 生态系统 自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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