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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加力提效服务保障民生


【资料图】

记者7月3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上半年,盐城市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等援企稳岗政策,减收5.5万家企业失业保险费2.75亿元;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全市共向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494.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0.89万人次;盐城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40元提高至770元,上半年下达财政补助资金1.5亿元,支持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保障水平。

今年以来,盐城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尽全力为群众谋好事、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市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从提升支出强度、完善资金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财政工作加力提效,助力财政资金更好惠民利民。该局全力保障经营主体稳就业,积极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准备工作,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快递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

4月26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市残联共同印发、施行《盐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强化低收入人群托底保障,进一步梳理明确“两项补贴”享受对象及标准、申办流程等内容,提升残疾人补贴精准管理水平。同时,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协助低收入群体平稳度过困难时期。

上半年,市财政严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积极组织开展资助育人活动,2023年春学期全市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36万人,发放助学金总额6619.77万元,财政服务民生职能作用进一步彰显。

盐城市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93元提高至98元,上半年预拨各区财政补助资金1360万元,支持各区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安排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市本级公立医院及亭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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