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热点 >

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 提醒消费者谨慎参与预付式消费

日,广西南宁市和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参与预付式消费,以防止商家“失联”“跑路”,导致自身经济损失。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投诉、举报共计116件;截至5月底,柳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关于预付式消费的投诉、举报、咨询806件,主要反映商家“失联”“跑路”、消费者遭遇退款难问题。

在餐饮方面,今年4月份以来,南宁市陆续接到有关张郎西北王手工面(涉及市区多个门店)疑似“跑路”的投诉。消费者均反映充值后,商家关店,不营业也不退款,充值金额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在健身服务方面,多位消费者反映,中亚健身自4月底关门不营业且无法退款,个别市民充值上万元。此外,亚洲健身、石力健身、美吉克健身、自由者健身也存在类似问题。

在洗车服务方面,晚尚洗车(招牌)店自3月起停业关门,无法提供服务,一共涉及南宁市4家经营主体。

在美容美发方面,南宁市西乡塘区时尚名都(火炬店)自4月底关门不营业且无法退款,存在类似问题的还有尚佰艺(美容美发)。

此外,疑似“跑路”的还有中影影领时代国际影城、雨芯楼(摄影服务)、万福娃(摄影服务)、好孕妈妈教育(护理培训服务)、一统国际家居等。

据介绍,今年3月份,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曾到中影影领时代国际影城现场核查,发现该影城停止营业。执法人员通过登记系统预留的电话号码及其他3个所知的电话号码,均无法与该影城取得联系。4月下旬,该影城被兴宁区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南宁市和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科学理判断自己的实际消费需求,参与预付式消费时,一次存入金额不宜过大,消费周期不宜过长,尽量选择时限较短的月卡、季度卡进行消费,不要轻易被所谓的优惠、折扣迷惑。

根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法人经营者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元。消费者在参与预付式消费时,要认真核对商家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以及名称、注册地址是否与经营地址一致,对于信息异常的商家,谨慎进行预付式消费。

充值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证据材料之一,请务必保留好。同时,消费者不要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充值前应要求商家签订合同或协议,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查看续费升级、转让、违约责任等条款和注意事项,对于约定含糊不清或不合理的条款,要及时询问商家并纠正。妥善保管好每次消费的相关凭证,为日后可能产生的消费争议提供诉求依据。(记者顾艳伟)

标签: 监管局消费提示 预付式消费 商家失联 商家跑路

图片新闻

精彩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