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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实施举报奖励机制 “开门治水”显成效


【资料图】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9月1日,海南省文昌市出台了《文昌市珠溪河流域、宝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违法排污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构建“共管、共治、共赢”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共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珠溪河、宝陵河和文教河流域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暂行办法》的出台,利用有奖举报的方式来发现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大幅度提升了执法效能,有效弥补了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的盲区。在《暂行办法》执行过程中,文昌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同时,文昌市还成立工作组,下沉执法力量到重点河湖流域流经的乡镇,联合属地政府,加强巡查,同时在工作组的基础上再安排2名执法人员到重点河湖流经的乡镇24小时值班,确保24小时接到偷排漏排线索时,有人到场处置,切实做到违法行为打早打小。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蔡政表示:“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我局成立了工作专班,派驻人员驻点乡镇,确保接到偷排污水线索后立即到场开展执法调查,坚持应办尽办,快速查办,形成一批震慑典型的案例。对已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从快立案查处,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自《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群众参与违法排污举报的热情明显提高,截至目前,文昌市共立案查处非法排污案件124宗,完成处罚1406.82万元,为4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15名群众颁发了总计80万元的奖励金,得到社会广泛关注,激起全民参与非法排污举报的积极性。(张晶晶 李文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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