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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江歌妈妈江秋莲处获悉,其已收到法院转来的执行款50500元。此前1月18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刘暖曦发布限制消费令。这笔执行款系刘暖曦被执行的首笔款项。
江秋莲表示已收到法院转来的执行款(图源:江秋莲个人公众号)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的1月18日,江秋莲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自己并未收到刘暖曦的相关赔偿款。此后,因未在法院规定期限内支付赔偿款,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已对刘暖曦发布限制消费令。
1月20日,江秋莲发布消息称,农历腊月二十九,她已收到法院转来的执行款50500元。21日,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自己目前只收到上述执行款。“法院没有提到其他的赔偿款。”江秋莲表示,她是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得知银行卡收到的款项是执行款,这也是她在该案收到的首笔赔偿款。
同时,她认为,刘暖曦根本不想支付赔偿款,“仅她的支持者最近一段时间给她的钱也不止这些。”
“不过没关系,既然法院已经立案了,反正有法律程序,就一步一步走吧。”江秋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