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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曝光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资料图)

近日,山西长治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石宏祥、田斌、西晓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9年4月15日,石宏祥、田斌、西晓昆三人赴浙江省永康市取证期间,于4月17日至19日绕道至杭州市西湖景区游玩。随后,三人将在游玩期间产生的有关费用在单位财务报销。2022年9月,石宏祥、田斌、西晓昆三人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沁县自然资源局新店中心所所长杨润忠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杨润忠违规占用面积为3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严重超出规定标准。2022年10月,杨润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李艳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21年至2022年,李艳瑜对苏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管理缺位,包括其本人在内的9名工作人员经常无故缺勤,工作时间无人值守,影响群众办事,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李艳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李艳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长治市纪委监委)

标签: 八项规定 工作人员 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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