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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回稳向上,1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简称“新12条”),从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力稳就业保民生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措施。
在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共出台5项措施。其中,创新措施2项,第一项为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目前北京市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近15亿元,为进一步缓解市场主体压力,本市将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各单位可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第二项为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提出依法对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公示,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落实国家政策和延续本市政策的措施3项,包括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延长社保补缴期限、缓缴部分涉企保证金。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共出台3项措施。其中,创新措施1项,为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资金直接下达至贷款签约银行,预计引导银行发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约300亿元,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支持企业早采购、早支付、早到货、早投用,对企业扩大再生产形成有力支撑;落实国家政策的措施2项,包括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共出台2项延续本市政策的措施,包括完善企业“白名单”制度、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主要内容为将城市运行保障企业等纳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做到应办尽办等。
在加力稳就业保民生方面,共出台2项延续本市政策的措施,包括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范围、切实做好接诉即办服务,主要内容为拓宽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政策受益范围,并延长申请期限;依托市区两级复工复产防控组和“服务包”机制,充分发挥属地、部门、企业主体作用,及时解决应急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