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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切实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本月起,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
鞍山此次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将一直持续至2023年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域全时段禁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以及产生烟尘或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鞍山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机制,把秸秆焚烧管控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紧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高铁)沿线及机场周围和其他特殊区域内秸秆焚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对发现的问题,鞍山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达到处罚一件、震慑一片的效果。鞍山各地区将对巡查中发现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人做好身份信息登记和违法证据收集,将违法事实证据材料移送立案,对出现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等行为的地区或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10个督导巡查组和1个机动组,同时加强无人机、高空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手段的运用,完善市县监控平台系统,利用17个高空视频监控点位,配合无人机开展不间断巡查,实现预警与防控、人防与技防相结合。(辽宁日报记者刘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