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收不到货又退不了款 店铺与平台各执一词“天界数藏”虚假发货

受“元宇宙”概念影响,数字藏品正掀起一股热潮,成为多个领域的心头好,也收获了诸多忠实的收藏爱好者。然而,发展初期泥沙俱下,这一领域已暴露出诸多不规范经营乱象,消费者权益难获保障。

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社交台发现多名消费者投诉微店台入驻店铺虚假发货,消费者既没有收到数字藏品,也不能退款。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收不到货又退不了款 店铺与台各执一词

因微店入驻门槛较低,不少小微企业或个人选择在微店台上开店。“天界数藏”便是入驻微店台的商家之一,该店售卖的数字藏品单价在9.9元到199元不等。

数字藏品玩家姚新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今年6月,他从“天界数藏”店铺购买了800多元的数字藏品。据商家称,“天界数藏”数字藏品交易APP不日将上线,但姚新等待多日也未等到APP上线,便打算退款。但6月20日晚,“天界数藏”在买家官方群里发布了要求用户先行核销的公告,内容为:“请您下单后及时截图卡券二维码发给在线微店客服,为了防止有人恶意锁单不付款,我们好及时核对订单为真正想买而买不到的粉丝释放订单。”

姚新说,因为当时自己想尽早收到数字藏品,同时对入驻微店的店铺资质有一定信任,就将付款时收到的券码发给客服完成了核销(券码作为虚拟商品的收货凭证)。随后,姚新对店铺资质和真实产生怀疑,6月21日在台向商家提出退款要求,然而商家拖延几日后拒绝退款。

无独有偶,在“天界数藏”购买了2700余元数字藏品的刘利对记者说,他也应商家要求提前核销了数字藏品券码,但后来发现“天界数藏”疑似盗用其他作者发布的原创作品,且商家无法提供版权授权书,十分可疑,便于6月22日申请退款,却被商家拒绝。令他颇感委屈的是,自己是在商家的诱导下才核销券码完成了交易,而且自己并未收到商品,为什么就不能退款?

记者了解到,多名消费者在“天界数藏”购买商品金额在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由于被大量用户投诉,6月21日下午,“天界数藏”店铺已被微店封禁。申诉最新进度显示为“由于商家未及时补充资金处理退款,台已对商家进行处罚”。

与姚新、刘利的情况相同,在“天界数藏”购买了500多元数字藏品的在读大学生杨易说,他多次给微店打电话要求协助退款,但微店工作人员称“商家账户已经全部提现”;但据消费者提供的“天界数藏”官方群截图,该店铺工作人员称,因店铺被封没办法提现,“公司一分钱没收到”。

显然,微店台和“天界数藏”的说法相悖。记者致电“天界数藏”被封禁前公示的官方电话求证,但该号码已停机。

记者向微店一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记者提供了“天界数藏”店铺名称,但工作人员表示:“提供店铺名称没办法查询并告知情况,要提供注册店铺的手机号,核对信息后才可以查询。”

缺乏保证金相关制度 不提供店铺具体信息

记者在微店官网看到,其主体公司为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全渠道全场景多端开店解决方案帮助8千万商家成功”。不难看出,微店的商家规模不容小觑,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入驻微店。那么,台有什么准入要求?

微店客服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微店不向商家强制收取保证金,开微店和微店经营免费,针对交易成功的订单,支付渠道会收取商家0.6%的手续费。

根据微店规则,交易资金担保是微店默认开通的交易方式,不支持关闭,在买家确认收货次日可提现。那么,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退款,但商家不积极配合,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台规则是否合理?

对此,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得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微店不向商家强制收取保证金,这降低了商家入驻微店的门槛,短期内有利于微店的快速发展,但也增加了微店野蛮生长的风险,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担保机制,如保证金制度。

记者在微店APP看到,台店铺均不显示营业执照或公司主体名称等相关信息。微店工作人员也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无法告知店铺相关信息”。作为台用户的姚新、杨易等多名消费者,在要求了解店铺信息时也被拒绝。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法》要求台商家应该明牌亮照并对外公示主体信息,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能秘密开店。台可以选择提供经营者信息或者自己承担责任。

黄文得表示,商家应当公示营业执照等经营信息,微店应当为商家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如有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对此规定了“双罚制”,具体到这一事件中就是既罚商家,又罚微店。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微店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那么消费者有权向微店索赔。

封禁店铺是最终结果 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

姚新告诉记者,“天界数藏”的官方群内有一千多人,但群内一直禁言,用户信息不互通。“曾经有个300多人的官方群短暂开放过禁言,有人曝出了店铺存在问题,我们才明白自己可能被骗,但群内很快又恢复了禁言。”

“我们是第一批购买者,现在想将自己的遭遇告知其他‘入坑’的消费者,但官方群一直处于禁言状态,没办法沟通。”刘利说。

此外,除了“天界数藏”,也有与其销售模式雷同的店铺在微店售卖数字藏品。在校大学生张莉对记者说,她在“天界数藏”购买了1000多元的数字藏品,未发货也不能退款,后来看到一家名为“天诚艺术”的店铺在做推广,售卖的商品与“天界数藏”别无二致,就购买了价格为1元的数字藏品测试。果不其然,商家不仅未发货,还关闭了退款界面和申诉通道。

在姚新提供的与微店工作人员通话录音中,工作人员表示,“台已经尽到了监管义务,处罚了店铺,也会限制它后续的交易问题。”且这一结果为台最终反馈结果。

那么,在微店没有收取保证金,商家又不配合退款的情况下,台除封禁店铺外,就不需要承担更多责任了吗?

黄文得表示,微店应当设立商家的准入门槛,施行信用评价、保证金等规范商家诚信经营的一系列制度,并且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拉入“黑名单”,严格审核商家的实际控制人及最终受益人,防止不良商家换个“马甲”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黄文得认为,微店根据消费者对不良商家的信用评价,应当知道商家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微店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即使其事后能够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微店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应受访者要求,姚新、刘利、杨易、张莉均为化名。)

(记者王小月)

标签: 店铺与平台 各执一词 天界数藏 虚假发货

热门资讯

图片新闻

精彩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