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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在首个“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源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大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合开展“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全力打造绿美源城”主题活动,携手建立协作机制,并举行“公益诉讼观察站”挂牌仪式。源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保护区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源城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干警、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源城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代表等参加了活动。
源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大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携手建立协作机制。
活动仪式上,源城区人民检察院与保护区管理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大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署了《关于建立加强大桂山省级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为“公益诉讼观察站”揭牌。与会人员参观了保护区的展区展馆,对防火带进行巡察,对保护区林木进行抚育。活动中,还放生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等野生保护动物一批。
《意见》指出,将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监管、执法及法律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资源信息的通报,预防并及时制止重大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事件的发生;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设立公益诉讼观察站,联合收集公益诉讼线索,延伸公益诉讼触角,多角度深层次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共同为源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近年来,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绿美源城生态建设。通过实施精准化打击、开展多元化监督,办理了一批生态检察案件。今年上半年,办理涉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案件7件12人,其中审查逮捕4件11人,审查起诉3件10人,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5件12人、行政公益诉讼案5件。
下一步,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托大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观察站,加强与大桂山保护区管理处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履职,切实加大打击和保护力度,为打造绿美源城,加快源城区实现绿色崛起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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