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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检察院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检爱同行保护“少年的你”

“非常感谢你们帮助小孩赢得了抚养费。”日前,源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民事支持起诉案——小伟(未成年人,化名)追索抚养费一案获得源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支持,判决被告张某(小伟生父)支付原告小伟出生后至2023年2月的抚养费117600元,支付小伟自2023年3月起至其年满18周岁的抚养费,每月1200元,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事主罗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一纸胜诉民事判决书后,长舒了一口气,怀着激动的心情,第一时间向源城区检察院干警发去了感谢信息……


(相关资料图)

生父未支付抚养费

2012年的一天,罗某与张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两人随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2014年2月左右,罗某怀孕,怀孕期间因生活琐事与张某发生了矛盾,同年6月两人分手。2014年12月,罗某未婚生下小伟,并一直独自抚养至今,期间张某从未支付过抚养费。

2019年,罗某因患乳腺癌在广州住院,此后多次接受复查和治疗,花费医疗费近30万元,经济陷入贫困。靠打零工为生的罗某难以负担小伟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多次向张某追讨抚养费,却得不到回应。无奈之下,罗某希望寻求法律的帮助。

提供法律援助追讨抚养费

2023年2月,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在走访市妇联时获悉罗某的处境,便与源城区检察院一起为罗某提供法律帮助。

考虑到小伟尚未成年,罗某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源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多方调查取证,协助罗某制作了支持起诉申请书。2023年2月23日,源城区检察院就小伟追索抚养费一案向源城区人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5月25日,源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源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参与庭审,出庭宣读了《支持起诉书》,表明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两周后,源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张某支付原告小伟出生后至2023年2月的抚养费117600元,支付小伟自2023年3月起至其年满18周岁的抚养费,每月1200元,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于是便有了开头罗某向检察干警发感谢信息的那一幕。

坚持零容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源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以来,共受理逮捕未检案件458件598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检案件348件443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综合履职,开展司法救助未成年受害人10人,发放救助金14.4万元。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今年分别对一名追偿抚养费的未成年人和一名人身损害赔偿的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持续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源城区教育局、区法学会、团区委等联合开展“检察杯”法治征文比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接下来,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履职能力,加强队伍建设专业化,深化工作机制,做实“1+5>6=实”综合保护,把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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