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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政策优惠措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推出措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公积金中心提供相应的政策优惠。

即现役军人配偶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现役军人配偶应该为主借款人,现役军人为共同借款人,现役军人应出具部队核发的有效证件,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军校学员证等。

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省内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时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在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退役军人服役时间可依据本人档案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中登记的批准入伍时间核定,退役时间依据本人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中登记的批准退出现役时间核定。(记者 贺娟芳)

标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军人军属 退役军人政策 公积金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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