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提出到2027年,我国将出生缺陷防治服务更加普惠可及,产前筛查率达到90%。一批致死致残重大出生缺陷将得到有效控制。
《提升计划》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提升能力,促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健康孕育需求。
(资料图)
二是工作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更加完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显著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
三是重点任务。通过健全服务网络、加强人才培养、深化防治服务、聚焦重点疾病、提升质量管理、强化支撑保障6方面措施,推进落实18项工作任务,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面提升防治能力。
四是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估,推动《提升计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提升计划》共有六方面措施:
一是健全服务网络。加强网络建设,推进落实国家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求。夯实机构作用,省市县乡各类开展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机构进一步补齐短板,落实职责任务。
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优化人才队伍,按照机构标准和服务需求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紧缺人才、学术骨干和前沿技术人才培养。提高专业能力,加强医学影像、检验等专业人员能力建设;强化医学遗传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出生缺陷咨询水平;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三是深化防治服务。加大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力度,提高育龄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强化风险因素预防控制,加强婚前孕前保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规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落实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南,规范新技术临床应用。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干预和随访。推进出生缺陷疾病治疗。
四是聚焦重点疾病。强化先天性心脏病等结构畸形防治,强化先天性听力障碍等功能性出生缺陷防治,强化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病防治,强化地中海贫血等单基因遗传病防治。
五是提升质量管理。健全机构全覆盖、涵盖三级预防全流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出生缺陷防治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质量监测评价结果排名、通报和信息公开等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病历书写、检查检验、评估咨询、会诊、随访等重点环节质量管理。
六是强化支撑保障。运用信息技术赋能服务,用好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和“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平台,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促进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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