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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在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怀化出台十二条禁令

7月5日,记者从怀化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省教育厅专项治理要求和怀化双减有关政策规定,市教育局出台了《怀化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十二条禁令》,进一步规范在职教师遵守从业准则。

本次十二条禁令包括:严禁教师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严禁教师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严禁教师到学生家中或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提供的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严禁教师利用游学、研学、夏令营、冬令营、思维素养等名义变相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严禁教师利用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提供的生源和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严禁教师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规定组织开展校外培训;严禁教师到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兼职或兼薪从事校外培训;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等机构或他人介绍培训生源、提供学生信息;严禁教师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各类违规竞赛活动;严禁教师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严禁教师将教学进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等与校外培训挂钩;严禁教师违规入股经营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

据了解,凡发现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怀化市教育局培管科干部李源告诉记者,调查核实之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和中小学校年终绩效评价指标。

(记者 向文娟 通讯员 陈菲菲)

标签: 怀化出台十二条禁令 校外培训 在职教师 遵守从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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