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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法院:临控执行 异地拘传

“雷某于今日下午登记入住在郑州市XX酒店某房间。”10月21日下午四点多,邓州法院接到了来自公安的消息,通过“法院+公安”联动协作机制,精准锁定被执行人雷某的位置并将其拘传到案。

邓州法院:临控执行 异地拘传

据悉,原告王某与被告雷某等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雷某于文书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王某1300000元。因雷某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联系、网络查控、上门查找等方式寻找雷某,均无所获,遂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移交了雷某的身份信息,请求“临控”支持。公安机关在接到法院请求后,及时对雷某采取了“临控”措施。

10月21日下午4时许,在收到公安机关反馈的关于被执行人雷某在郑州市某酒店的踪迹信息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冒雨出发赶赴现场,于夜间10点到达雷某所住酒店,在现场经过暗中调查,发现雷某已更换所住房间,经仔细确认其现住房间后,执行干警于次日七点多成功将雷某控制,并依法将其拘传。在反复做其思想工作、警示教育均无果后,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供稿:张科 朱小旭)

标签: 邓州法院 临控执行 异地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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