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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长护险失能评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失能评定结论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满前,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需重新申请失能评定。自2023年5月中旬起,长护险启动初期重度失能人员评定结论有效期相继期满。近日,天津市医保局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重度失能人员错峰评定工作,预计涉及1.4万余名重度失能人员。
本次错峰评定的对象是失能评定结论为5、6级,评定结论2023年5月15日至10月31日到期的参保人员,根据评定对象评定结论到期时间等因素错峰开展申请。评定对象应提前准备好病历等相关材料,并严格按照申请时间要求提交申请。在材料受理过程中,针对机构护理评定对象将采取上门方式集中开展受理申请工作;针对居家护理评定对象和其他未享受待遇的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就近到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按本规定时限完成重新评定申请的,失能评定结论延长至重新评定结论生效之日;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失能评定结论到期日早于申请截止时间的,其失能评定结论延长至申请截止日期。评定对象申请通过后,将由失能评定机构入户开展失能评定工作,做到“足不出户”就可完成评定。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做好错峰评定的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失能评定机构及时完成上门评定,确保重度失能人员及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得到长期护理保障,增强相关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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