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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的通知》,聚焦失业人员就业特点和需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失业人员就业创业集中帮扶行动,保持全省就业大局稳定。

加大就业帮扶力度

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重大项目用工需求与登记失业人员求职需求比对机制,优先向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引导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的,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资料图)

加大创业帮扶力度

鼓励提供经营场地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加大创业政策实施力度,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等政策,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疫情严重地区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停工停产导致还款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强化零工市场建设,组织有灵活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与用人主体“点对点”对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政策,实施好快递网点工伤保险试点。

加大兜底帮扶力度

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及时将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综合采取职业指导、推送岗位信息、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发放就业补贴等措施,实行优先扶持、重点帮扶。加大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力度,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不低于失业人员再就业比例,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登记失业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强化生活保障与就业促进衔接,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

加大服务帮扶力度

健全分级分类服务机制,根据登记失业人员就业需求和能力素质,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12333”式打包就业服务,多渠道帮助失业人员尽早就业、稳定就业,缩短失业周期。对有就业意愿的,开展求职技巧指导,组织参加招聘活动,精准匹配岗位信息或零工信息。对有自主经营意愿的,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创业服务。对就业意向尚不清晰的,提供职业指导、心理疏导,组织参加职业体验、就业见习等就业准备活动。

加大培训帮扶力度

健全培训就业联动机制,对接市场需求、产业发展和登记失业人员结构,推出一批短平快的专项和特色培训项目,完善培训课程和内容,帮助失业人员尽快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广泛开展面向登记失业人员的订单、定向式培训,符合条件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标签: 担保贷款 税收减免 职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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