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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资讯:“谣言索赔”首案已集1400人 投资者维权开启“打假治敲”行动新视角

央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 (记者 岳玥)上市公司造假可能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个人或者媒体信息造假“不承担后果”的历史也可能即将终结。上海一家律所的“征集”行动,不仅成为A股市场历史上首例投资者向虚假信息编造和传播者索赔的司法案例,也开启了资本市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新闻敲诈等行为追究的崭新视角。


(资料图片)

近日,媒体报道长春高新被股市谣言做空导致股价大跌之后,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文飞永律所”)公开征集投资者维权,向造谣传谣者和涉嫌操纵市场等其他违法行为人进行索赔。与此同时,三安光电、迈瑞医疗等多家公司也受到了谣言影响,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

据央广资本眼了解,截至9月30日,已有超1400位投资者配合完成初步统计工作。

而针对资本市场的新动向,9月23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上协”)结合长春高新、科大讯飞、同花顺等新闻“打假治敲”线索,召开了专题研讨会。中上协表示,在打击资本市场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方面,投资者提出赔偿是一个新的突破。在“打假治敲”的道路上协会将持续作为,旗帜鲜明,支持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已经征集1400人 具有“首案”示范效应

长春高新股价因虚假信息而导致暴跌,9月19日晚间,文飞永律所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长春高新投资者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提出索赔。

文飞永律所合伙人高飞介绍,截至9月30日,“长春高新虚假信息索赔”一案共有1419人配合完成初步统计工作,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人数为1403人,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人数为16人。

“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是因为在2022年8月18日11点30分前未持有或未购入长春高新股票。”高飞解释。

高飞表示,我国证券市场是以中小投资者也就是“散户”为主的市场,中小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而证券市场的信息传播秩序并不完全规范,投资者在交易股票时经常会受到“小道消息”、“据传……”、“据说……”、“据内部人士透露……”等信息的干扰,这些信息很多时候真假难辨,从而严重影响正常的投资决策。甚至有些虚假信息的发布与操纵股价、恶意做空密切相关,这更是严重违反《证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行为。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具有极大的相似性。

高飞认为,虚假陈述是针对违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虚假信息则是针对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信息之外的其他信息的传播。

“因此,我们觉得可以参照虚假陈述的诉讼方式,征集受损投资者向虚假信息的编造、传播者进行索赔。”高飞详细解释了“征集”行动的初衷。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关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发投资者索赔的案例和判例并不罕见。但关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引发的民事诉讼,目前尚为空白。

“关于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也就是证券市场谣言,如何在民事诉讼角度解决,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指引。因此,本案具有‘首案’的示范效应。”高飞表示,文飞永律所希望通过“投资者征集”行动开启此类诉讼并摸索出经验,进而在民事诉讼赔偿领域促更多诉讼落地。

高飞亦表示,如果虚假信息民事诉讼索赔完成司法应用后,证券集体诉讼将包括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四大类行为,“内外”兼顾,证券市场的法律保护将更加全面。

对新闻敲诈案例具有参照意义

北京本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学义律师认为,这是一个典型案例。文飞永律所是从民事责任角度去切入案件,实际上更为确切地说,此案还涉及到了刑事犯罪的问题。我国《刑法》当中有明确规定,就是编造、传播影响市场交易的虚假信息,达到一定程度可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徐学义提出,文飞永律所启动的“征集”行动,或可为新闻敲诈案提供切口参照。

毕竟,很多时候,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是与新闻敲诈具有高关联性的特征。

一些非主流或者网络自媒体,编造虚假新闻或者以“负面新闻”相要挟实施的敲诈行为,是不少上市公司都经历过的问题。但是目前对于新闻敲诈的行为追究,更是存在诸多难点。

“首先,上市公司法律维权的意愿并不是很强烈。”徐学义表示,很多上市公司不愿意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收集固定证据并配合采取法律行动,是因为其担心过度曝光,进而对公司再度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对掌握话语权威媒体可能实施的“报复”心存忌惮。

同时,涉及新闻敲诈的案件证据的收集特别困难,徐学义表示,新闻敲诈的手法现在越来越隐蔽,电子的、纸质的证据很难留存并收集到。此外,哪些行为确切属于“敲诈”性质界限模糊,现在法律界也有不同的看法。

而“长春高新”一案的“征集”行动,同时给涉及新闻敲诈的案例带来新的思路和视角。

“新闻敲诈当中对一些明显能够认定为虚假信息的,也完全可以启动类似程序。”徐学义认为,但这个程序此前在司法界尚无先例,还有一些需要克服的法律难点。

中上协鼓励投资者积极维权

对于文飞永律所的“征集”行动,中上协高度重视,并就此专门在9月23日召开了专题研讨会。

与会专家纷纷表示,舆论监督对资本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谣言和虚假新闻对实体经济的干扰也时有发生,上市公司对新闻“打假治敲”反响十分热烈。文飞永律所的公开征集行动,是净环境、稳经济的重要探索,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

中上协副会长孙念瑞指出,为打击编造虚假信息、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中上协多次组织律师、媒体专家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维权,从效果看,上市公司作为企业要考量的因素太多,有时会投鼠忌器,投资者提出赔偿是个突破,可能推动上市公司维权进程。

中上协强调,中上协支持上市公司积极举报虚假新闻、违法报道行为,鼓励广大投资者利用法律武器针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的行为人进行维权。推向深入,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当前形势下,新闻“打假治敲”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生态尤为重要。去年以来,中上协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宣部等十部委联合开展的“打假治敲”专项行动以及中央网信办开展的“清朗行动”,向上市公司发布倡议、加强培训并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增强合力。(央广资本眼)

标签: 上市公司 证券市场 长春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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